宥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于救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尤救切;《正韻》:爰救切,𡘋音又。《說文》:寬也。徐鉉曰:寬之而已,未全放也。《易・解卦》:君子以赦過宥罪。又,《周禮・秋官》:司刺掌三刺三宥之法,一宥曰不識,再宥曰過失,三宥曰遺忘。
义又,《書・大禹謨》:宥過無大。【註】謂不識而誤犯,雖大必赦宥也。〈君𨻰〉:狃于姦宄,敗常亂俗,三細不宥。【註】犯此三者,雖小罪不可宥也。
义又,宏深也。《詩・周頌》:夙夜基命宥密。【註】言其夙夜積德,以承藉天命者,宏深而靜密也。
义又,助也。《左傳・僖二十五年》:晉侯朝於王,王饗醴,命之宥。【註】又加之以幣帛,以助勸也。
义又,以樂勸食也,與侑同。《周禮・春官・大司樂》:王大食,三宥,皆令奏鐘鼓。
义又,姓。
义又,通作又。《禮・王制》:王三又,然後制𠛬。
注解
〔宥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上,康熙部首是宀部。
〔宥〕字拼音是yòu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宀、有,五行属土。
〔宥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宀( mián ),有声。“宀”表示房屋。本义是广厦容人曰宥。
〔宥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òu] ⑴ 宽容,饶恕,原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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