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比为奸
朋比为奸的意思
朋比为奸的详细解释
【释义】
互相勾结做坏事。语本《新唐书・卷一五二・李绛列传》。△“朋党比周”
【典源】
《新唐书・卷一五二・李绛列传》
帝患朋党,以问绛,答曰:“自古人君最恶者朋党,小人揣知,故常借口以激怒上心。朋党者,寻之则无迹,言之则可疑。小人常以利动,不顾忠义;君子者,遇主知则进,疑则退,安其位不为它计,故常为奸人所乘。夫圣人同迹,贤者求类,是同道也,非党也。陛下奉遵尧、舜、禹、汤之德,岂谓上与数千年君为党耶?道德同耳。[1]时名节[2]士,同心爱国,而宦官小人[3]之,起[4],[5]亡天下。趋利之人,常为[6],同其私也;守正之人,常遭[7],违其私也。小人多,谮言常胜;正人少,直道常不胜。可不戒哉!”绛居中介特,尤为左右所不悦,遂因以自明。
注解
[1]汉:朝代名,公元前206∼公元220,由汉高祖刘邦灭秦,并打败项羽所创立。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,被曹丕篡位而亡,共历时四百年之久。因其间曾被王莽篡夺,后刘秀又将王莽消灭,重建汉室,故史称汉光武帝刘秀以前为“前汉”,以后为“后汉”。
[2]骨鲠:比喻正直。鲠,音gěng。
[3]疾:憎恨。
[4]党锢之狱:东汉末,桓帝、灵帝之际,宦官干政弄权,朝纲大败,太学生起而批判,反遭奸宦构陷,被捕入狱者数百人,而校尉李膺、大将军窦武、太傅陈蕃等人均被杀。前后共两次,朝中贤良尽失,史称为“党锢之祸”。锢,音gù。
[5]讫:穷尽、消灭。
[6]朋比:一群人彼此勾结集党营私。
[7]构毁:设计陷害、毁谤。
【典故】
李绛(公元764—830),字深之,唐朝赞皇人。其一生时值中唐时期,国势渐衰,外部藩镇势力越来越大,而朝中的朋党之争也愈演愈烈。李绛一向行正道,勇于犯颜直谏,深得唐宪宗的欣赏,每每征询其意见,协调事务。典源此处是摘自《新唐书・卷一五二・李绛列传》,提到当时朝中朋党之争激烈,唐宪宗深以为虑,因而询问李绛,李绛说:“自古以来君主最忌讳的就是结党营私的小人,他们是以利益为趋向,完全不顾忠义道德。而正直的君子,则尽忠职守,不图其他的利益,所以常常被奸人所陷害。如同汉朝的名节正直之士,彼此同心而爱国,但是却被那些宦官小人所憎恨,所以就制造了党锢之祸,想要消灭这些正人君子。以私利为趋向的人,因为都同样拥有个人的私心,经常互相勾结做坏事。而遵守正道的人,就会遭到小人设计陷害、毁谤,往往不得善终。小人总是经常奸计得逞,而正直忠贞之人却总是无法战胜,这样的形势,身为一国的君主,怎能不加以戒惕!”后来“朋比为奸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指互相勾结做坏事。
【书证】
- 01.宋・高登〈上渊圣皇帝书〉:“主辱臣死,此曹当尽伏诛,今且偃然自恣,尚欲朋比为奸,蒙蔽天日。”
- 02.《三国演义》第一回:“后张让、赵忠、封谞、段珪、曹节、侯览、蹇硕、程旷、夏恽、郭胜十人朋比为奸,号为『十常侍』。”
- 03.《明史・卷二○六・陆粲列传》:“御史戴金承风搏击,甘心鹰犬,皆萼姻党,相与朋比为奸者也。”
- 04.清・昭梿《啸亭续录・卷二・金司寇》:“故使司员朋比为奸,文成公所贻良法,更改无余,至今犹为烈也。”
- 05.《荡寇志》第九回:“蔡京班师回朝,不日到了东京,面圣谢恩,同童贯朋比为奸,官家竟被他们瞒过。”
【用法】
语义互相勾结做坏事。贬义。
类别用在“勾结作恶”的表述上。
例句
①朋比为奸的流氓,结伙抢劫,终于被逮捕了。
②这几个朋比为奸的商人和官员,最后都被移送法办。
③他们专做违法犯纪的事情,你可别和他们朋比为奸!
④去做这种朋比为奸的违法勾当,真是让人感到不耻。
⑤这几个无赖朋比为奸,无恶不作,村里人都恨死他们了。
⑥东窗事发之后,朋比为奸的几个人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。
⑦他们两人朋比为奸,盗领公款,最后东窗事发,均移送法办。
⑧你和这些坏朋友朋比为奸的勒索抢劫,难道不怕受到法律的制裁吗?
朋比为奸的翻译
- gang up
- ぐるになって悪事(あくじ)を働(はたら)く
- conspirer pour mal faire(former une clique pour faire le mal)
- сообщá занимáться чёрным дело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