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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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āo ㄔㄠ

正文・戌集上金部共12画
康熙字典

正文戌集上

金部

12画

U+9214

鈔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戌集上 部首金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3110頁,第8

同文書局本: 第1298頁,第22

標點整理本: 第1286頁,第16

唐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楚交切;《集韻》:初交切,𡘋𧭄說文》:叉取也。徐鉉曰:今俗別作抄。廣韻》:略也。後漢・公孫瓚傳》:尅會期日,攻鈔郡縣。

又,《韻會》或作摷。張衡〈東京賦〉:摷昆聊。

又作抄。杜甫詩:飯抄雲子白。

又,姓。正字通》:明鈔秀、鈔奇。

又,《增韻》:謄寫也。抱朴子・金丹卷》:余令略鈔金丹之都較,以示後之同志者。

又,《博雅》:强也。

又,《廣韻》:初敎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楚敎切,𡘋𠢶周禮・夏官・射鳥氏》敺烏鳶〔註〕:烏鳶喜鈔盜〔烏鳶「善〕鈔盜〕,便汙人。【釋文】鈔,初敎反。

又,《正字通》:楮貨名。宋史》:紹興二十四年,女眞以銅少循宋交子法造鈔引,一貫、二貫、三貫、五貫、十貫五等,謂之大鈔。一百、二百、三百、五百、七百五等,謂之小鈔。與錢𡘋用,以七年爲限,納舊易新,諸路置交鈔庫官受之,每貫取工墨錢十五文,公私便焉。

又,《韻會定正》:官收物而給印信文憑也,卽今鈔關。

又,與杪同。管子・幼官篇》:敎行於鈔。【註】鈔,末也。【又】聽於鈔,故能聞未極。【註】鈔,深遠也。

又,《集韻》:齒紹切,音𪍑 —— 取也。

卷目考證・戌集上 部首金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766頁,第1

同文書局本: 第1675頁,第21

《周禮・夏官・射鳥氏敺烏鳶註》烏鳶喜鈔盜,便汙人。

謹照原文喜改善。

注解

〔鈔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上,康熙部首是金部

〔鈔〕字拼音是chā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釒、少

〔鈔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chāo] ⑴ 同“抄”。⑵ 紙幣

鈔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鈔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