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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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iàn ㄅㄧㄢˋ

正文・酉集下辛部共16画
康熙字典

正文酉集下

辛部

16画

U+8FA8

辨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酉集下 部首辛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2998頁,第11

同文書局本: 第1251頁,第20

標點整理本: 第1235頁,第12

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皮莧切;《正韻》:備莧切,𡘋音辯。說文》:判也。廣韻》:別也。易・乾卦》:問以辨之。禮・學記》:離經辨志。【註】辨謂考問得其定也。周禮・天官》:弊羣吏之治,六曰廉辨。【註】辨謂辨然,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。

又,《韻會》:牀䏶足笫閒也。易・剝卦》:剝牀以辨。【疏】牀足之上、牀身之下分辨處也〔牀身之下、牀足之上,足與身分辨之處〕【程傳】:牀之幹也。

又,變也。楚辭・九辨》〔註〕:辨者,變也,謂陳道德以變說君也。

又,井地之數也。禮・王制》〔註〕:京陵之地,九夫爲辨,九辨而當一井。

又,姓。

又,《集韻》:𤰞見切,音徧 —— 與徧通。帀也。史記・禮書》:萬民和喜,瑞應辨至。【註】同「」。

又,《廣韻》:苻蹇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平免切;《正韻》:婢免切,𡘋辯上聲 —— 義同。

又,《集韻》:邦免切,鞭上聲 —— 義同。

又,與貶通。禮・玉藻》:立容辨𤰞,無讇。【註】辨作貶 —— 容雖貶損𤰞降,不傾側柔媚也。

又,《廣韻》:普麪切;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:匹見切,𡘋音片 —— 革中斷也。爾雅・釋器》:革中絕謂之辨,革中辨謂之韏。【註】革中斷之名辨,復中分其辨名韏。集韻》作㸤。

注解

〔辨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辛部

〔辨〕字拼音是biàn,左中右结构,可拆字为辡、󰒐,五行属

〔辨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刀,辡( biǎn )声。本义是判别,区分,辨别。

〔辨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biàn] ⑴ 分别,分析,明察⑵ 古代土地面积单位,九夫为一辨,七辨为一并。

辨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辨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