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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ㄐㄧˋ

正文・酉集上言部共10画
康熙字典

正文酉集上

言部

10画

U+8A18

記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言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2748頁,第3

同文書局本: 第1149頁,第2

標點整理本: 第1124頁,第1

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居吏切,音冀。說文》:疏也。【徐曰】謂一一分別記之也。博雅》:識也。釋名》:紀也。玉篇》:錄也。廣韻》:志也。書・益稷》:撻以記之。【傳】使記識其過也。禮・王制》:太史典禮執𥳑記。【註】國有禮事,則豫執𥳑策,記載所當行之禮儀。唐書・于志寧傳》:左有記言之史,右有記事之官。關尹子・五鑑篇》:昔遊再到,記憶宛然。

又,《博雅》:書也。前漢・蕭望之傳》:待詔鄭朋,奏記于蕭望之。【註】記,書也。奏記自朋始。文心雕龍》:後漢始有公府奏記,記之言志,進已志也〔「進已志也」之「已」,應為「己」字形訛。本作:進己志也〕

又,《正字通》:文符也。後漢・鍾離意傳》:少爲郡督郵,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,府下記案考之,意封還記,太守甚賢之。

又,官名。後漢・百官志》:記室令史,主上表章,報書記。

又,與其通。字彙補》:助語辭。詩・王風》:彼其之子。【箋】其,或作記,或作已〔「或作已」之「已」,應為「己」字形訛。本作:或作己〕,讀聲相似。

又,叶苟起切,音几。崔琰〈述初賦〉:望高密以亟征,戾衡門而造止;覿游夏之峩峩,聽大猷之篇記。一說本作紀,紀與止叶,譌作記。

注解

〔記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

〔記〕字拼音是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己

〔記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言,己聲。本义是記住。

〔記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jì] ⑴ 把印象保持在腦子裏⑵ 把事物寫下來⑶ 記載事物的書冊或文字⑷ 符號,標識( zhì )⑸ 古時的一種公文⑹ 皮膚上的生下來就有的深色斑⑺ 量詞,指打一下

記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記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