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他皓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土皓切,𡘋叨上聲。《說文》:治也。从言、从寸。【徐曰】寸,法也。奉辭伐罪,故从言會意。《書・臯陶謨》:天討有罪。【疏】討治有罪,使之絕惡。《左傳・宣十二年》: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。【註】討,治也。
义又,《廣韻》:誅也。《類篇》:殺也。《正韻》:訶也。又,除也。《公羊傳・隱四年》:其稱人何,討賊之辭也。【註】討者,除也。
义又,《玉篇》:去也。《禮・禮器》:君子之于禮也,有順而討也。【疏】順序而稍去之也。
义又,《類篇》:求也。《韻》:探也。《正韻》:尋也。《論語》:世叔討論之。【註】討,尋究也。《後漢・王充傳》:討摘物情。《三國志・袁紹與公孫瓚書》:尋討禍源。
义又,雜也。《詩・秦風》:蒙伐有苑。【傳】蒙,討羽也。【箋】討,雜也。畫雜羽之文于伐。
义又,官名。《舊唐書・職官志》:貞元末,置招討使。《金史・百官志》:招討司使招懷降附,征討攜離。
音又,叶他口切,偸上聲。焦氏《易林》:三絲綰弩,無益于輔。城弱不守,郭君受討。
注解
〔討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討〕字拼音是tǎ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寸。
〔討〕字造字法是會意。从言,从寸。言,言論。寸,法度。用言論和法度進行處治。本义是聲討。
〔討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tǎo] ⑴ 查究,處治⑵ 征伐,發動攻擊⑶ 研究,推求⑷ 索取⑸ 求,請求⑹ 惹⑺ 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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