稟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力錦切,音懔。《說文》:賜穀也。从㐭、从禾。【徐曰】公稟賜之也。《廣韻》:與也。《增韻》:供也、給也、受也。《禮・中庸》:既稟稱事。歐陽氏曰:古者,給人以食,取之倉廩,故因稱稟給、稟食。《前漢・孝文紀》:吏稟當受鬻者。【師古註】稟,給也。
音又,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筆錦切,賓上聲 —— 受命曰稟。《書・說命》:臣下罔攸稟令。【傳】稟,受也。毛氏曰:今俗以白事爲稟,古無此義。
义又,水名。《水經注》:長社北界有稟水。
音又,《集韻》:逋鴆切,賓去聲 —— 受也。
义《韻會》:俗作禀,非。
注解
〔稟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下,康熙部首是禾部。
〔稟〕字拼音是bǐ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㐭、禾。
〔稟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ǐng] ⑴ 同“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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