琵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房脂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頻脂切;《正韻》:蒲麋切,𡘋音毗。《說文》:琵琶,樂器。馬上弦索。从珡,比意兼聲。《廣韻》:推手爲琵,引手爲琶,取其鼓時以爲之名。《集韻》:馬上所鼓,推手前曰批,引手後曰把。或从手。《風俗通》:長尺五寸象三才五行,四絃象四時。《唐書》:自下逆鼓曰琵,自上順鼓曰琶。近代樂家所作,不知所起,傅𤣥〈琵琶序〉云:漢送烏孫公主,念其道遠,思慕故國,使知音者於馬上作之。《古今樂錄》:琵琶出於絃鞉,杜摯以爲興之秦末,蓋古長城役,百姓絃鞉而鼓之。
义又,魚名。左思〈吳都賦〉:鮫鯔琵琶。【註】會稽琵琶魚無鱗,形似琵琶。
义又,《容齋隨筆》:白樂天以琵字作入聲讀,如云:四絃不似琵琶聲,亂瀉眞珠細撼鈴;又:忽聞水上琵琶聲,主人忘歸客不發 —— 皆入聲也。
注解
〔琵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上,康熙部首是玉部。
〔琵〕字拼音是pí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玨、比,五行属水。
〔琵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pí] ⑴ 〔~琶〕弦乐器(“琶”读轻声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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