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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ㄒㄧ

補遺・辰集木部共16画
康熙字典

補遺辰集

木部

16画

U+6A28

樨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補遺・辰集 部首木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3729頁,第39

同文書局本: 第1557頁,第54

標點整理本: 第512頁,第11

字彙補》:心妻切,音犀 —— 江南謂桂曰木樨。又,木樨花,劍名也。出回回國。見《昭示奸黨錄》。

注解

〔樨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・辰集,康熙部首是木部

〔樨〕字拼音是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犀,五行属

〔樨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xī] ⑴ 〔木~〕a.常绿小乔木或灌木,开白色或暗黄色小花,有特殊的香气。花供观赏,亦可做香料;b.这种植物的花,通称“桂花”;c.指加肉、木耳等烹调的鸡蛋,如“~~肉”。

樨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樨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