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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ㄎㄜˇ ㄎㄜˋ

正文・丑集上口部共5画
康熙字典

正文丑集上

口部

5画

U+53EF

可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丑集上 部首口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401頁,第4

同文書局本: 第172頁,第12

標點整理本: 第100頁,第11

唐韻》:肯我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口我切,𡘋音坷。說文》:肯也。廣韻》:許可也。韻會》:可者,否之對。書・堯典》:嚚訟,可乎。文中子・事君篇》: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又,僅可,未足之辭。論語》:子曰:可也,𥳑

又,《禮・內則》: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【註】諸母,衆妾也;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又,所也。禮・中庸》:體物而不可遺。【註】體,猶生也;可,猶所也 —— 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又,姓。正字通》: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又,《字彙補》:苦格切,音克。魏書・吐谷渾傳》: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唐書・突厥傳》:可汗,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又,叶孔五切,音苦。韓愈〈元和聖德〉詩: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;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又,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魏文帝〈寡婦賦〉: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;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又,《集韻》:歌,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又讀作何。石鼓文》:其魚隹可。風雅廣逸》〔註〕: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注解

〔可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

〔可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kě、kè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丁、口,五行属

〔可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口,从丂( 供神之架 ),表示在神前歌唱。“可”似为“歌”字的古文。①。本义是唱 ②引申义:许可。

〔可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kě] ⑴ 允许⑵ 能够⑶ 值得,认为⑷ 适合⑸ 尽,满⑹ 大约⑺ 表示转折,与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⑻ 表示强调⑼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⑽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⑾ 姓。 [kè] ⑴ 〔~汗( hán )〕中国古代鲜卑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君主的称号。

可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可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