杏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何梗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下梗切,𡘋音荇。《說文》:果名。《格物叢話》:杏實,味香於梅而酸不及,核與肉自相離。《禮・祭法》:夏祠用杏。《管子・地員篇》:五沃之土,其木宜杏。《文獻通考》:杏多實不蟲,來年秋禾善。
义又,《周禮・司爟》〔註〕:夏取棗杏之火。
义又,左思〈吳都賦〉:〔李善註〕平仲果,其實如銀,一名銀杏。
义又,北杏,地名。《春秋・莊十三年》:齊侯會於北杏。
义又,《神仙傳》:廬山有杏林,董奉故里。
《禮・祭法》夏祠用杏。
謹按禮祭法無此語。太平御覽引盧諶祭法曰夏祠用杏。謹將禮字改爲盧諶。祠字改爲祀字。
注解
〔杏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杏〕字拼音是xì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口,五行属木。
〔杏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xìng] ⑴ 落叶乔木,叶卵形,花白色或淡红色,果实称“杏儿”、“杏子”,酸甜,可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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