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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ㄑㄧˋ qiè ㄑㄧㄝˋ xiè ㄒㄧㄝˋ

正文・丑集下大部共9画
康熙字典

正文丑集下

大部

9画

U+5951

契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丑集下 部首大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594頁,第11

同文書局本: 第251頁,第21

標點整理本: 第187頁,第2

廣韻》:苦計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詰計切;《正韻》:去計切,𡘋音栔 —— 約也。易・繫辭》: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。禮・曲禮》:獻粟者執右契。【註】兩書一契,同而別之。

又,合也。周禮・天官》:宰夫掌官契以治藏。前漢・高帝紀》:帝與功臣,剖符作誓,丹書鐵契。唐書・𤣥宗紀》:木契銅魚起兵。

又,神合也。神仙傳》: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。

又,憂苦也。詩・小雅》:契契寤歎。

又,灼具。詩・大雅》:爰契我【註】契,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。

又,怯也。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・輈人》:馬不契需。【註】契,怯。需,懦也。

又,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
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私列切;《正韻》:先結切 —— 𡘋同「𥜽」,高辛氏子,舜五臣之一,商之祖也。書・舜典》:帝曰:契,汝作司徒。別作偰𥜽

又,《廣韻》:苦結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詰結切 —— 𡘋同「」,勤苦也。詩・邶風》:死生契闊。

又,疎闊也。前漢・范丹傳》:行路急卒,非陳契闊之所。

又,刻也。呂覽》:契舟求劒。與鍥通。

又,絕也、缺也。司馬相如〈封禪文〉:陛下謙讓而弗發,契三神之歡。【註】三神,上帝,泰山,梁父。前漢・⽏將隆傳》:契國威器。

又,《集韻》:欺訖切,音乞。契丹,國號。宋爲南朝,契丹北朝,後改號遼。

又,訖黠切,音拮 —— 戲也。

又,叶似入切,音習。禰衡〈顏子𥓓〉:知微知章,聞一覺十;用舍行藏,與聖合契。从丯、从刀、从大。俗作,非。

注解

〔契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下,康熙部首是大部

〔契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qì、qiè、xiè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㓞、大,五行属

〔契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qì] ⑴ 证券,证明买卖、抵押、租赁等关系的文书⑵ 相合,相投⑶ 用刀雕刻⑷ 〔~机〕指事物转化的关键。⑸ 刻的文字,近代称甲骨文 [qiè] ⑴ 古同“锲”,用刀子刻。 [xiè] ⑴ 古人名,中国商朝的祖先,传说是舜的臣,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。

契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契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