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則𠋫切,諏去聲 —— 進也、薦也。《書・舜典》:敷奏以言。《詩・小雅》:以奏膚公。
义又,樂一更端曰奏,故九成謂之九奏。《周禮・春官》:九奏乃終,謂之九成。《詩・小雅》:樂具入奏。《禮・樂記》:節奏合以成文。【註】節謂曲節,奏謂動作。《漢書》作族。〈嚴安傳〉:調五聲,使有節族。
义又,𥳑類。《晉法》:召王公以一尺奏,王公以下用一尺版。
义又,人臣言事章疏曰奏。《前漢・汲黯傳》:上嘗坐武帳,黯前奏事。
义又,與腠通。《儀禮・公食大夫禮》:載體進奏。【註】奏,謂牲體皮膚之理也。
义又,與輳湊通。《前漢・成帝紀》:帝帥羣臣,橫大河,奏汾隂。
音又,叶則古切,音珇。《詩・大雅》「予曰有奔奏」,叶下侮。
义本作𡴝。《說文》:从𠦎、从𠬞、从屮;屮,上進之義。今通作奏。
注解
〔奏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下,康熙部首是大部。
〔奏〕字拼音是zòu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𡗗、天,五行属火。
〔奏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小篆字形。上为“屮”( chè ),初生的草,有上进义;中为双手形;下为“本”( tāo ),行趋之义。本义是奉献,送上。
〔奏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òu] ⑴ 作乐(yuè ㄩㄝˋ),依照曲调吹弹乐器⑵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⑶ 呈现,取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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