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、《韻會》:是執切;《集韻》:寔入切;《正韻》:寔執切,𡘋音拾。《說文》:十,數之具也,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《易》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・繫辭》:天九,地十。《前漢・韓安國傳》: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
义又,通作什。《孟子》:或相什百。《前漢・谷永傳》: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〈枚乘傳〉: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。
义又,《韻會》:今官文書借作拾。
音又,陸游《老學菴筆記》: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《宋文安公宮詞》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注解
〔十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十部。
〔十〕字拼音是shí,独体字,五行属金。
〔十〕字造字法是指事。甲骨文象用一根树枝代表十,金文象是结绳记数,用一个结表示十。后来一点变成了一横。本义是九加一的和。
〔十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í] ⑴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⑵ 表示多、久⑶ 表示达到顶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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