喀

喀

复制

kā ㄎㄚ

正文・丑集上口部共12画
康熙字典

正文 ・丑集上

口部

12画

木

U+5580

喀

喀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:正文・丑集上 部首:口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456頁,第7字

同文書局本: 第197頁,第10字

標點整理本: 第125頁,第3字

音《廣韻》:苦格切;《集韻》:乞格切,𡘋音客。《廣韻》:吐聲。《集韻》與䘔同,嘔也。《列子・說符篇》:兩手據地而歐之,不出,喀喀然。

注解

〔喀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
〔喀〕字拼音是kā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客,五行属木。

〔喀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kā] ⑴ 〔~嚓〕象声词,形容折断的声音。⑵ 象声词

喀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喀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