圉的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下反切魚舉切頁碼第345頁,第8字續丁孫
圉
囹圄,所以拘罪人。从㚔从囗。一曰圉,垂也。一曰圉人,掌馬者。
附注王襄《簠室殷契類纂》:「(甲骨文)从執,从囗。執,許說『捕罪人也。』囗,古圍字。捕罪人而拘于圍中,圉之誼尤塙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反切疑舉反頁碼第841頁,第2行,第1字述
囹圄,所以拘罪人。從囗、㚔。
鍇注臣鍇曰:「會意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下反切魚舉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1983頁,第2字許惟賢第866頁,第6字
囹圉,
段注逗。
所㠯拘辠人。
段注㚔爲罪人。囗爲拘之。故其字作圉。他書作囹圄者,同音相叚也。圄者,守之也。其義別。《說文》宋本作囹圄者,非是。《月令》。仲春命《有司》省囹圄。孟秋命《有司》繕囹圄。注曰:囹圄所以禁守繫者。若今別獄矣。蔡邕云:囹,牢也。圄,止也。所以止出入。皆罪人所舍也。崇精問曰:獄,周曰圜土。殷曰羑里。夏曰均臺。囹圄何代之獄。焦氏荅曰:《月令》秦書,則秦獄名也。漢曰若盧,魏曰司空是也。按蔡說囹圄皆罪人所舍。云皆則不必一地。是以囗部曰囹,獄也。不連圉言。此言囹圉,錯見以明之。
从囗㚔。
段注會意。魚舉切。五部。今隷作圉。
一曰圉,垂也。
段注義見《左傳》、《爾雅》、《毛傳》。
一曰圉人,掌馬者。
段注義見《左傳》、《周禮》注,《禮記》注。按小徐本無此十二字。當是古本如此。邊垂者,可守之地。養馬者,守視之事。疑皆圄字引申之義。各書叚圉爲之耳。
白话解释
圉,囹圄,用来拘押罪人的监禁设施。字形采用“幸、囗”会义。一种说法认为,“圉”是“垂”的意思。另一种说法认为,圉人, 就是打杂掌马的人。
圉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680頁,第4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860頁,第6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655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442頁,第6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410頁,第1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482頁,第2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2524頁,第2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5035頁,第2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2179頁,第1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270頁,第4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427頁,第10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3542頁,第2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0166頁【補遺】第17549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709頁,第2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880頁【崇文】第3517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423頁 |
17 | 古字詁林 | 第八冊,第867頁,第1字 |
18 | 古字釋要 | 第969頁,第3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