鋝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古文: 𨫏
音《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力輟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龍輟切,𡘋音劣。《說文》:十銖二十五分之十三,或曰二十兩爲鋝。《小爾雅》:倍舉曰鋝,鋝謂之鍰。宋咸曰:舉三兩,鋝六兩。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・冶氏》:戈戟皆重三鋝,劒重九鋝,次七鋝,下次五鋝。【註】今東萊或以大半兩爲鈞,十鈞爲環。環重六兩有大半兩。鍰與鋝同,則三鋝爲一斤四兩。《六書故》:《說文》十銖二十五分之十三爲鋝,則三鋝不得爲一斤四兩也。且戈戟纔重三十一銖,爲已輕矣。至以二十兩爲鋝,則劒重九鋝者,十有一斤四兩,爲已重矣。亦不然也。鍰、鋝皆六兩,其實一字。互詳鍰字註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所劣切,音㕞 —— 義同。或作率。
注解
〔鋝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上,康熙部首是金部。
〔鋝〕字拼音是lüè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釒、寽。
〔鋝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lüè] ⑴ 见“锊”。
鋝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鋝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