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中 部首:足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946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32頁,第2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12頁,第13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資昔切,音積 —— 與迹同。《詩・小雅》:念彼不蹟。【傳】不蹟,不循道也。
注解
〔蹟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足部。
〔蹟〕字拼音是j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𧾷、責。
〔蹟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ì] ⑴ 同“迹”。前人留下來的事物(多指建築、器物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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