貸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他代切,音態。《說文》:施也。《廣雅》:予也。《玉篇》:假也、借盈也。以物與人,更還其主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泉府》:凡民之貸者,與其有司辨而授之。《左傳・文十四年》:盡其家貸於公,有司以繼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惕得切,音慝 —— 本作貣。《五經文字》:貸,或相承借爲貣字。《唐韻正》:乞貸之貸爲入聲,出貸與人之貸爲去聲。《禮・月令》:命太史守典奉法,司天日月星辰之行,宿離不貸。【註】宿,猶止也;離,猶行也。言占𠋫躔次進退之度數不差忒也。【音義】吐得反,又音二。【又】季夏,命婦官染采,黼黻文章,必以法故,無或差貸。【註】言所染五色,如其舊法不改易也。【音義】他得反,又音二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敵德切,音特 —— 義同。
注解
〔貸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貝部。
〔貸〕字拼音是dài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代、貝。
〔貸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dài] ⑴ 借入或借出⑵ 推卸給旁人⑶ 寬恕,饒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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