誡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古拜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居拜切,𡘋音戒。《說文》:敕也。《玉篇》:命也、吿也。《廣韻》:言警也。《增韻》:警敕之辭曰誡。《易・比卦》:邑人不誡。又,〈繫辭〉:小懲而大誡。《左傳・桓十一年》:鄖人軍其郊,必不誡。《史記・周本紀》:乃命伯臩申誡太僕。《荀子・强國篇》:發誡布令而敵退,是主威也。《文中子・問易篇》:君子思過而預防之,所以有誡也。《正韻》𡘋與戒同。
义又,劒名。《刀劒錄》:秦昭王鑄一劒,長三尺,銘曰誡。
音又,叶居吏切,音記。劉向〈列女頌〉:雖曰女則,亦實男誡;男女覽兹,厥事甚備。
义又,《類篇》或作𧭬。《字彙補》譌作𧪖,非。
注解
〔誡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誡〕字拼音是jiè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戒。
〔誡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iè] ⑴ 警告,勸人警惕⑵ 文告。⑶ 文體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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