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廣韻》:之戍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朱戍切,𡘋音鑄。《玉篇》:疏也、解也。《正韻》:訓釋也。《毛詩・序》〔疏〕:註者,著也。言爲之解說,使其義著明也。《儀禮・士冠禮》〔疏〕:言註者,註義于經下,若水之注物,亦名爲著。《晉書・向秀傳》:始秀欲註莊子,嵆康曰:此書詎復須註。《舊唐書・𤣥宗紀》:上訓註《孝經》,頒于天下。
义又,《博雅》:識也。《通俗文》:記物曰註。《榖梁傳・昭十一年》:一事註乎志,所以惡楚子也。《後漢・律歷志論》:重黎記註。
义又,《類篇》:拏也。揚子《方言》:謰謱,拏也。南楚或謂之支註。
音又,《廣韻》:中句切;《集韻》:株遇切,𡘋音駐 —— 義同。
义又,《類篇》:述也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注。
注解
〔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註〕字拼音是zhù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主。
〔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ù] ⑴ 解释词句所用的文字⑵ 记载,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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