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息鄰切;《韻會》:斯人切,𡘋音新。《說文》:蕘也,又柴也。《詩・齊風》:析薪如之何。《禮・月令》:季秋草木黃落,乃代薪爲炭。《周禮・地官・甸師》〔註〕:大木曰薪。
义又,草亦曰薪。《孟子》:毀傷其薪木。【趙岐註】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。
义又,采薪亦曰薪。《前漢・𠛬法志》:罪人獄巳決完,爲城旦春,滿三歲爲鬼薪白粲。
《禮・月令》乃代薪爲炭。
謹照原文代薪改伐薪。
注解
〔薪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上,康熙部首是艸部。
〔薪〕字拼音是xī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艹、新,五行属木。
〔薪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xīn] ⑴ 柴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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