蔑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莫結切;《正韻》:彌列切,𡘋音篾。《說文》:勞目無精也,人勞則蔑然。《晉書・衞瓘傳》:權女㊟〔「權」為「瓘」字形誤。《晉書・衞瓘傳》本作:瓘女〕與國臣書曰:先公名謚未顯,無異凡人,每怪一國蔑然無言。
义又,削也。《易・剝卦》:剝牀以足蔑貞凶。
义又,《書・君奭》:兹迪彝敎文王蔑德。【傳】以此道法,敎文王以精微之德。【疏】蔑,小也。揚子《法言》:視日月而知衆星之蔑也。又,《小爾雅》:無也、末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喪亂蔑資。
义又,〈周語〉:不蔑民功。【註】蔑,棄也。
义又,地名。《春秋・隱元年》:公及邾儀父盟于蔑。
义又,與滅通。《晉書・張駿傳》:江吳寂蔑,餘波莫及。
音又,《唐韻古音》:莫計切 —— 同「昧」。《荀子・議兵篇》:楚人兵殆于垂沙,唐蔑死。【註】卽楚將唐昧,昧與蔑同。《宋書・武帝紀》:臨胊有巨蔑水。《水經注》:袁宏謂之巨昧水。
义《干祿字書》:俗作。
注解
〔蔑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上,康熙部首是艸部。
〔蔑〕字拼音是miè,上中下结构,可拆字为、戍,五行属木。
〔蔑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苜( mò ),从戍。“苜”是眼睛歪斜无神,“戍”是戍守人。合而表示人过于劳倦眼睛歪斜无神。本义是眼睛红肿看不清。
〔蔑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miè] ⑴ 目受伤而不明。⑵ 无,没有⑶ 小⑷ 灭:“而~杀其民人,宜吾不敢服也”。⑸ 涂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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