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卽消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兹消切,𡘋音蕉。《說文》本作𤓪,火所傷也。《玉篇》:火燒黑也。又,炙也。《禮・月令》:其味苦,其臭焦。【註】火之臭味也,凡苦焦者皆屬焉。《左傳・哀二年》:卜戰龜焦。《禮・問喪》:傷腎乾肝焦肺。《史記・越世家》:苦身焦思。
义又,《史記・扁鵲傳》:別下于三焦膀胱。【註】《正義》曰:八十一難云:三焦者,水穀之道路也,氣之所終始也。上焦在心下,下鬲在胃上也;中焦在胃中,脘不上不下也;下焦在臍下,當膀胱上口也。《廣韻》:別作膲。
义又,國名。《左傳・僖二十九年》:虞、虢、焦、滑、霍、揚、韓、魏皆姬姓也。【註】焦在陝縣。《史記・周本紀》:褒封神農之後于焦。【註】〈地理志〉:弘農陝縣有焦城,故焦國也。又,〈秦本紀〉:圍焦降之。【註】《括地志》云: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,因焦水爲名,周同姓所封。〇【按】《左傳》之焦姬姓,神農之後乃姜姓,其所封當別是一焦。〈周本紀〉註亦云:在陝縣。誤。
义又,姓。《廣韻》:神農後,以國爲氏,出南安。
义又,晉邑名。《左傳・僖三十一年》:許君焦瑕。【註】晉河外五城之二邑。
义又,《詩・小雅》:整居焦穫。《爾雅・釋地》:十藪,周有焦穫。【註】今扶風瓠中是也。
义又,《晏子・外篇》:東海有蟲,巢于蟁睫,命曰焦冥。
义又,焦明,鳥名。司馬相如〈上林賦〉:掩焦明。【註】焦明似鳳。通作鷦。
义又,《韻會》:通作燋。詳燋字註。《集韻》或作㸈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慈焦切;《正韻》:慈消切,𡘋音樵。《集韻》:焦夷,楚地名。《左傳・僖二十三年》:楚伐陳取焦夷。【註】焦,譙縣也;夷,一名城父 —— 皆陳邑。
义又,與憔通。班固〈答賔戲〉:朝爲榮華,夕而焦𢈼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將由切,音啾 —— 𨥏屬。
注解
〔焦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火部。
〔焦〕字拼音是jiāo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隹、灬,五行属火。
〔焦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金文字形,上面是“隹”( zhuī ),短尾鸟,下面是“火”。把鸟放在火上烤。本义是物经火烧而变黄或成炭。
〔焦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iāo] ⑴ 物体经火烧变成黑黄色并发硬、发脆⑵ 烦躁,着急⑶ 酥,脆⑷ 喻干燥到极点⑸ 一种质硬、多孔、发热量高的固体燃料⑹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