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古文: 乿
音《唐韻》:直之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澄之切;《正韻》:陳知切,𡘋音持 —— 水名。《說文》:水,出東萊曲城陽丘山,南入海。
义又,水,出泰山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泰山郡南武陽冠石山,治水所出,南至下邳入泗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湯來切,音胎 —— 水名,水出鴈門郡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鴈門郡隂館累頭山,治水所出,東至泉州入海。
义又,理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》:大宰以九職任萬民。七曰嬪婦,化治絲枲。
音又,盈之切,音怡 —— 義同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直利切;《正韻》:直意切,𡘋音穉 —— 亦理也。《荀子・修身篇》:少而理曰治。
义又,𥳑習也。《周禮・春官・大宗伯》:治其大體。
义又,校也。《戰國策》:皆無敢與趙治。
义又,有所求乞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旅師》:凡新甿之治,皆聽之。
义又,監督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鄕師》:用役則帥其民而至,遂治之。
义又,聽獄之成辭亦曰治。《周禮・秋官・方士》: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則主之。【註】所上治,謂獄訟之小事不附罪者也。
义又,才多亦曰治。《左傳・莊九年》:鮑叔曰:管夷吾治于高傒,使相可也。【註】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。
义又,道家靜室曰治。《六朝詩話》:送謝靈運於杜治,猶今之宮觀也。
义又,所都之處曰治。《前漢・田儋傳》:更王膠東,治卽墨。【註】治,謂都之也。
义又,州郡所駐曰治,如蜀刺史曰治成都,揚刺史曰治會稽。
音毛氏《韻增》㊟〔毛氏《韻增》應為《增韻》倒置〕:治字本平聲,脩治字借爲去聲,《經典釋文》治字平聲皆無音,假借治道、平治字,𡘋直吏切。
《周禮・春官・大宗伯》治其大體。
謹照原文體改大禮。
注解
〔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上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〔治〕字拼音是zh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氵、台,五行属水。
〔治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水,台声。①( chí )。本义是水名。②引申义:治水;整治;修治。
〔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ì] ⑴ 管理,处理⑵ 整理⑶ 惩办⑷ 医疗⑸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⑹ 从事研究⑺ 安定⑻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⑼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