殉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廣韻》:辭閏切;《集韻》:徐閏切;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松閏切,𡘋音徇。《玉篇》:用人送死也。《禮・檀弓》:子亢曰:以殉葬,非禮也。《左傳・文六年》:秦伯好任卒,以子車氏之三子爲殉。國人哀之,爲之賦黃鳥。
义又,營也、求也。《書・伊訓》:殉于貨色。【傳】殉,求也。《正義》曰:殉者,心循其事,是貪求之意,故爲求。《前漢・李陵傳》:殉國家之急。【註】師古曰:殉,營也。一曰從也。又,班固〈幽通賦〉:豈余身之足殉兮,違世業之可懷。【項岱註】亦訓營。
义又,凡以身從物皆曰殉。《莊子・騈拇篇》:小人則以身殉利,士則以身殉名,天下盡殉也。彼所殉仁義也,則俗謂之君子;所殉貨財也,則俗謂之小人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松倫切,音旬 —— 義同。《書・伊訓》「殉于貨色〕,徐邈讀。
音又,《集韻》:余絹切,音蝝 —— 義同。
《左傳・文六年》秦伯好任卒。
謹照原文好任改任好。
注解
〔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下,康熙部首是歹部。
〔殉〕字拼音是xù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歹、旬,五行属金。
〔殉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歹( 本作歺 ),旬声。歺( è ),剔过肉剩下的骨头,常与“死亡”有关。本义是殉葬;以人从葬。
〔殉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xùn] ⑴ 古代用人或物随葬⑵ 为某种目的而牺牲生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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