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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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uǒ ㄍㄨㄛˇ

正文・辰集中木部共8画
康熙字典

正文辰集中

木部

8画

U+679C

果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木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235頁,第4

同文書局本: 第516頁,第11

標點整理本: 第462頁,第7

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𡘋古火切,音裹。說文》:木實也。从木,象果形在木之上。易・下繫》:乾爲天,爲木果。【註】果實著木,有似星之著天也。周禮・地官》:甸師共野果蓏之屬。應劭曰:木曰果,草曰蓏。張晏曰:有核曰果,無核曰蓏。又,勝也、尅也。左傳・宣元年》:殺敵爲果,致果爲毅。

又,決也。禮・內則》:將爲善思,貽父母令名必果。

又,驗也。宋書・后妃傳》:今果然矣。

又,釋氏因果。隋書・經籍志》:釋迦敎化弟子,多有正果者。

又,果然,獸名。宋國史補》:揚州取一果然,數十果然可得。

又,《爾雅・釋蟲》:果蠃,蒲盧。【疏】細腰蠭也。

又,與蜾通。左思〈吳都賦〉:風俗以韰果爲嫿。方言》:惈,勇也,古字通。
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苦果切,音顆 —— 果然,飽貌。莊子・逍遙遊》:三餐而反,腹猶果然。

又,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同「」,女侍也。孟子》:二女果。

又,通裸。廣韻》:赤體也。
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與祼通。周禮・春官・大宗伯》:大賔客,則攝而載果。〈小宗伯〉:辨六彝之名物,以待祼將。

又,魯火切,音蠃。周禮・春官・宗伯》:人掌六之屬,東曰果屬。字从田、从木,今趨便作果;俗作菓,非。

卷目考證・辰集中 部首木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287頁,第3

同文書局本: 第1650頁,第44

《易・下繫》乾爲天,爲木果。

謹照原文下繫二字改爲說卦。

《左傳・宣元年》

謹照原文元改二年。

又與蜾通。《左思・吳都賦》風俗以韰果爲嫿。

謹照原文蜾改惈。

《小宗伯》辨六彝之名物,以待祼將。

謹照原文祼改果。

注解

〔果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

〔果〕字拼音是guǒ,嵌套结构,五行属

〔果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田象树上结的果实形,在木之上。本义是果子,果实。这个意义后来曾写作“菓”。

〔果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guǒ] ⑴ 某些植物花落后含有种子的部分⑵ 结局,与“因”相对⑶ 坚决⑷ 确实,真的⑸ 充实,饱足⑹ 姓。

果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果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