擬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魚紀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偶起切,𡘋疑上聲。《說文》:度也。《增韻》:準擬揣度以待也。《易・繫辭》:擬之而後言。【疏】擬度之而後言也。
义又,像也、比擬也。《前漢・公孫弘傳》:管仲相齊有三歸,侈擬於君。【註】擬,疑也、言相似也。《後漢・張衡傳》:吾觀太𤣥,方知子雲妙極道數,乃與五經相擬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譺,又作懝,《禮記》通作儗,《漢書》借作儀。
注解
〔擬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擬〕字拼音是nǐ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疑。
〔擬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手,以聲。本义是揣度,猜測。
〔擬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nǐ] ⑴ 揣度,推測。《説文•手部》:“擬,度也。”《易•繫辭上》:“擬之而後言,議之而後動,擬議以成其變化。”⑵ 效法;摹擬。《楚辭•王逸〈九思•怨上〉》:“復顧兮彭、務,擬斯兮二蹤。”⑶ 比擬;類似。《荀子•不苟》:“言己之光美,擬於舜、禹,參於天地,非夸誕也。”⑷ 指向;比劃。《漢書•蘇建傳附蘇武》:“(衛律)復舉劍擬之,武不動。”⑸ 打算;准備。《齊民要術•收種》:“至春,治取别種,以擬明年種子。”⑹ 擬定。《後漢書•公孫瓚傳》:“觀紹所擬,將必階亂。”⑺ 起草;撰寫。《宋史•李綱傳上》:“至是,(宋)齊愈論(李)綱三事之非,不報。擬章將再上,其鄉人嗛齊愈者,竊其草示綱。”⑻ 通“疑”。《漢書•揚雄傳上》:“枳棘之榛榛兮,蝯貁擬而不敢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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