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武方切;《正韻》:無方切,𡘋音亡。《說文》:不識也。《增韻》:忽也。又,遺也。《書・微子之命》:予嘉乃德,曰篤不忘。謂不遺也。又,《儀禮・士冠禮》:壽考不忘。【註】長有令名,不忽然而遽盡也。
义又,善忘,病也。《莊子・達生篇》:氣下而不上,則使人善忘。
义又,坐忘,無思慮也。《莊子・大宗師》:回坐忘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正韻》:巫放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無放切,𡘋音妄。《韻會》:棄忘也。《增韻》:遺忘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司刺》:三宥,一曰遺忘。
义又,志不在也。《左傳・隱七年》:鄭伯盟,歃如忘。【註】志不在于歃血也。又,韓愈〈別竇司直〉詩:中盤進橙栗,投擲傾脯醬;歡窮悲心生,婉戀不能忘。
义《說文》:从心、从亡。會意。
注解
〔忘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上,康熙部首是心部。
〔忘〕字拼音是wà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亡、心,五行属水。
〔忘〕字造字法是会意兼形声。从心,从亡,亡亦声。本义是忘记,不记得。
〔忘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wàng] ⑴ 不记得,遗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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