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下 部首: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037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68頁,第2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54頁,第27字
音《廣韻》:布蓋切;《集韻》:博蓋切,𡘋音貝。《說文》:郡名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普蓋切 —— 同「沛」,邑名。
注解
〔𨙶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邑部。
〔𨙶〕字拼音是pèi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巿、⻏。
〔𨙶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pèi] ⑴ 郡名。⑵ 邑名。⑶ 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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