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ìshì

弃市

拼音
qì shì
注音
ㄑㄧˋ ㄕˋ
繁体
棄市

弃市的意思

词语解释

弃市qì shì

  1. 礼记·王制:“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。”本指受刑罚的人皆在街头示众民众共同鄙弃之,后以“弃市”专指死刑。代指应受弃市刑者

引证解释

  1. 弃,同“弃”。本指受刑罚的人皆在街头示众,民众共同鄙弃之,后以“弃市”专指死刑。

    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刑人於市,与众弃之。”
    汉书·景帝纪》:“﹝中元﹞二年春二月……改磔曰弃市,勿復磔。”
    师古 注:“磔,谓张其尸也。弃市,杀之於市也。”
    宋•秦观 盗贼中》:“今盗贼之法,可谓密矣。强盗得财满匹及伤人者輙弃市。”
    章炳麟 《鳷鹊案户鸣》诗:“按条当弃市衔寃欲愬谁?”

  2. 代指应受弃市之刑者。《汉书·淮南厉王刘长传》作“弃市”。

    唐•沉佺期 《赦到不得归题江上石》诗:“弃市沾皇渥,投荒漏紫泥。”
    弃之于市。谓处死刑。语出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刑人於市,与众弃之。”
    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:“长 当弃市,臣请论如法。”

国语辞典

弃市qì shì

  1. 古代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弃置街头示众,称为弃市」。语本后用以代称死罪

    《礼记·王制》:「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。」
    《史记·卷六·秦始皇本纪:「有敢偶语诗、书者弃市,以古非今者族。」
    三国演义·第一一五回》:「卒非挞妻之人,面非受刑之地,合当弃市。」

网络解释

弃市

弃市,是在人众集聚的闹市,对犯人执行死刑。以示为大众所弃的刑罚。《礼记》:“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。”

弃市为死刑的一种,自商周时即有。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竹简显示,秦时死刑种类众多,如车裂腰斩枭首等,其中亦有弃市。至汉朝,汉承秦制,而略加简约,死刑常法只三种,其一即为弃市弃市为常法一直延续南北朝时期。至隋,第一次将死刑常法定为斩、绞,无弃市至此弃市退出死刑常法,但仍然用于处决某些罪大恶极者。

在闹市当众杀人可以威慑百姓,但唐朝的御史中丞、司农少卿、司仆少卿(副部长)来俊臣被弃市有些特别了,来俊臣是唐朝的大酷吏,民众又恨又怕,判死刑后大快人心。《旧唐书·酷吏传》记载“乃(来俊臣)弃市国人无少长皆怨之,竞剐其肉,斯须尽矣。”《资治通鉴》记载“(来俊臣)弃市。时人无不快其死。仇家争啖俊臣之肉,斯须而尽,挟眼、剥面、披腹、出心、腾踏成泥。”由此可见唐人对来俊臣的恨之入骨

弃市的字义分解

  • 拼音部首总笔画 7

    弃 [ qì ] 1. 舍去,扔掉。 抛弃。遗弃。弃权。弃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弃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弃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弃置不顾。弃瑕录用。 [更多解释]

  • 拼音 shì 部首总笔画 5

    市 [ shì ] 1. 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。 开市。菜市。市井(街,市场)。市曹。市侩(旧指买卖的中间人、唯利是图的奸商;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)。 2. 买。 市义。市恩(买好,讨好)。 3. 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、文化发达的地方。 城市。都(dū)市。市镇。 4. 一种行政区划,有中央直辖和省(自治区)辖等。 北京市。南京市。 5. 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。 市制。市尺。市斤。 [更多解释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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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音词、同音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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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弃市】的常见问题

  1. 弃市的拼音是什么?弃市怎么读?

    弃市的拼音是:qì sh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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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弃市是什么意思?

    弃市的意思是:古代于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弃置街头示众,称为「弃市」。语本后用以代称死罪。